心理学质性研究方法论、研究方式与方法的自洽
陈家敏 杨莉萍* 谭梦鸽 亓立东
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报告类型:专题研讨会报告(Symposium)

报告安排: 2022-11-26 17:10-17:30 “心理学质性研究专业委员会”专题研讨会 2

论文编号:28-S-011

关 键 词:质性研究,方法论,研究方式,研究方法,自洽性

摘   要:尽管主流心理学一直是实证的量化研究,但质性研究在心理学中并非毫无踪迹,国内近几年发展趋势向好。但由于缺少方法论层面的思考,当前心理学质性研究普遍存在认识论混乱、方法论与方法不自洽等问题。心理学中的质性研究主要出自后实证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社会建构论等不同方法论立场。在特定方法论指导下,质性研究通常采用扎根理论、民族志、现象学、心理传记学或叙事研究等研究方式。不同研究方式又分别采取不同的研究程序或收集和分析资料的具体方法。开展一项质性研究,首先应“以问题为中心”。由于不同的方法论对于什么是“问题”的理解不同,拥有不同方法论立场的研究者倾向于选择不同的问题开展研究,而特定问题也只能在特定的方法论指导下才能得到充分实践。其次,一旦选择了某种研究方式,研究者应明确这种研究方式底层的方法论立场,如果研究方式和潜在的方法论之间关系混乱或不自洽,会导致研究没有统一规范的共同基础。第三,不同研究方式在收集资料、分析资料等研究环节所采用的程序和策略是不同的,因此具体操作方法需要与所选择的研究方式和方法论统一起来。总之,研究者在质性研究中需要自我明确方法论立场,并将其贯彻到底,进而保证方法论、研究方式与研究方法三个层面的统一与自洽。

2022-11-26 17:10-17:30

“心理学质性研究专业委员会”专题研讨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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